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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
漳政办〔2018〕58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漳州、常山、古雷开发区管委会,漳州台商投资区、漳州高新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单位:
《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5月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
为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,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经研究,决定继续实施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,年度计划投资151.34亿元。具体如下:
一、厦漳同城化建设工程包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6.6亿元。
1.投资重点
围绕加快建设厦漳同城化先行示范区,全方位对接厦门,着力完善公路、铁路、轨道交通、港口码头等综合交通网络体系,加快互联互通、环境美化和产业升级。
2.主要措施
(1)按照“全面对接厦门,不断增强城市和产业支撑,在当先锋中争先行”的要求,加快推进一批针对性、短平快的项目。
(2)采取PPP等模式,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,努力拓宽筹资渠道。
(3)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等支持,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。
牵头单位:市发改委
推进单位:龙海市、长泰县政府,漳州台商投资区、漳州开发区、漳州高新区管委会,市交通运输局、铁路办
二、“五湖四海”与惠民安居工程包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9.2亿元。
1.投资重点
“五湖四海”年度计划投资18.16亿元。其中,中心城区实施9个项目,年度计划投资9.6亿元,主要建设提升碧湖、西湖、西院湖、九十九湾串串湖(上美湖、湘桥湖)、南湖等“五湖”和荔枝海、香蕉海、水仙花海、四季花海等“四海”;其余各县(市)、开发区实施46个项目,年度计划投资8.56亿元。
开工建设“安得广”安居房约1800套,总投资12亿元,年度计划投资约4亿元。实施棚户区改造9943套(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9640套、垦区危房改造303套),总投资71.46亿元,年度计划投资6亿元,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3500套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667户(其中2017年续建任务6336户、2018年新增任务1331户),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。实施市区试点改造20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、推进市区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、市区10个无物业老旧小区改造,年度计划投资7707万元。实施“一江两岸四桥”夜景工程和江滨路、漳华路、钟法路等11条道路路灯LED节能改造工程,年度计划投资1.34亿元。
编制《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,在芗城和龙文两区新建农贸市场3个,改造农贸市场4个,年度计划投资1940万元。推进治理“餐桌污染”,建设“食品放心工程”,年度计划投资832万元。
实施市区交通畅行工程,年度计划投资6.69亿元。重点建设揽城绿道(彩虹飘带桥段、芝山至马鞍山段)等7条绿道,新华南路—水仙大街等6座交叉口人行过街天桥,以及27个城市公共停车设施,力争全年全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500个以上。
2.主要措施
(1)将“五湖四海”、棚户区改造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等项目列入公共配套项目竞赛,进行定期跟踪,每月通报,纳入年底考核。督促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和施工计划,倒排前期工作、征地拆迁、工程建设等各时间节点,确保按序时推进。
(2)指导项目单位争取中央资金、省级以奖代补资金,以及PSL抵押补充贷款等资金支持。鼓励项目采取PPP模式,拓宽筹融资渠道。
(3)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,鼓励新建项目超配建标准多建公共停车设施,新建商业、办公、公建建筑超过配建标准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,超额配建停车位可以长期租用。
(4)四季花海由市财政筹集约5000万元,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市财政安排750万元,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市财政承担200万元,市区无物业老旧小区改造由市财政承担2353万元,“一江两岸四桥”夜景工程由市财政安排6390万元,市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由市财政安排约1450万元,市区农贸市场改造由市财政安排250万元,市区过街天桥由市财政承担约3300万元,“食品放心工程”由市财政安排约322万元。
牵头单位:市住建局
推进单位:市发改委、财政局、规划局、国土资源局、水利局、民政局、农业局(扶贫办)、残联、国资委、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、质监局、城管执法局、公安局、文明办、工商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(食安办)、海洋与渔业局、商务局、经信委(数字办)、消防支队、交警支队,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开发区(投资区)管委会,城投集团、漳龙集团、漳州发展水务集团、交通集团,市政工程管理处,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。
三、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.12亿元。
1.投资重点
综合治理11条小流域,提升改善超标小流域水质,年度计划投资2.07亿元。实施沿海基干林带建设28950亩,年度计划投资0.05亿元。
2.主要措施
(1)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,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推动与考核。
(2)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按照《漳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(2016-2020年)》,实施“一河一档一策”,建立“有专人负责、有检测设施、有考核办法、有长效机制”的“四有机制”。
(3)积极争取国家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,采取“以奖促治”等方式,专项用于开展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,重点支持水环境综合整治、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及小流域环境监管体系、机制建设及运行。
(4)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由市财政安排122万元,加强要素保障,落实规划建设用地,做好苗木准备和调剂,加强抚育管护,督促落实配套资金,保质保量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任务。
(5)抓好典型示范,充分挖掘、提升一批造林示范点,进一步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,增强示范带动效应。
牵头部门:市环保局
推进单位:市林业局、水利局、住建局、农业局,项目所在地政府(管委会)
四、排水防涝工程包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.92亿元。
1.投资重点
(1)高水高排:推进漳州高新区高水高排工程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500万元。
(2)安全生态水系: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55.75公里(其中:南靖县象溪10公里、船场溪9公里;漳浦县赤湖溪10.4公里;长泰县龙津溪10.75公里;云霄县莆顶溪5公里;华安县归德溪10.6公里)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8644.5万元。
(三)水土流失治理: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.93万亩(其中:平和县6.68万亩;诏安县4.13万亩;漳浦、南靖、长泰、华安县和古雷开发区各7500亩;云霄县3750亩)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044.5万元。
2.主要措施
(一)积极争取中央、省级财政性资金、PSL抵押补充贷款等资金支持。
(二)鼓励项目业主采取PPP等模式,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,努力拓宽筹融资渠道。
(三)指导高新区优化高水高排技术方案,开辟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加快推进项目建设。
(四)深化保护蓝线、改善河水、改良河床、恢复河滩、修复河岸等措施,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;实施封禁治理、坡改梯、机耕道、田间道路、排水沟、蓄水池、护坡护岸、清淤河道等整治工程,强化水土流失治理。
牵头部门:市水利局
推进单位:市住建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委,项目所在地政府(管委会)
五、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包,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.12亿元。
1.投资重点
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200公里,年度计划投资2.06亿元。实施龙海、漳浦、南靖、平和、长泰等县(市)20座危桥改造,年度计划投资0.4亿元。实施29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,其中包括隐患路段55处、临水临崖243处,年度计划投资1.67亿元。
2.主要措施
(1)鼓励县道以县为单位捆绑,乡、村道以乡(镇)或大片区为单位捆绑,或将建设改造与养护管理捆绑的打包模式,统一开展前期工作,采取整体设计、捆绑招标、统一签约、分期实施的方式,加快前期,提高效率。鼓励采用代建制、建养总承包、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,提升实施成效。
(2)把道路隐患整治纳入道路安全综合整治考评内容,每季通报、半年和全年考评,倒逼各地加快整治步伐。
(3)积极争取省里对我市的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力度。协调国开行、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,加大对各县地农村公路建设的扶持。督促各县通过安排本级财政预算、鼓励乡村出资、争取银行贷款、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等方式,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。
(4)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技术标准,加强路线方案比选,灵活选用平纵指标,尽量少占地、少拆迁。对县级政府收取的有关规费,按照依法依规、能免则免、能减则减原则,积极争取减免。通过在可采区内选择料场、无偿提供工程包项目地材供应等方式,降低工程造价。
牵头部门:市交通运输局、交警支队
推进单位:项目(含道路隐患)所在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政府,市道安办